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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李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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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文章

李维华:再答“特许经营企业指什么” 200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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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1626880 电子邮箱:liweihua169@126.com 特许经营第一网 www.texu1.com
李老师:

你好,感谢你百忙之中给我及时回信!

但我还是有一点不明白,为什么从法人角度讲,特许经营企业仅仅是特许企业呢,被特许企业(加盟店)不也是一个法人实体吗?加盟店与特许企业在法律意义上应该是平等的,对吗?也许我问的问题太肤浅,让您见笑了。

祝您中秋、国庆快乐!



***女士:
你好!
1、你说得很对,加盟店和特许人企业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实体。二者在法律主体的地位上是平等的,但在实践之中,我们不得不承认,受许人更多地处于被“管理”的地位,即二者的地位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平等——这是当代特许经营的情况。在早期的特许经营中则正相反,正如我的著作《特许经营理论与实务》里所讲的那样:早期的受许人更处于强势地位,因为那时的情况,相对地讲:是受许人少,特许人多。
2、我之所以在上次的回复中说一般情况下特许经营企业指的是特许人企业的原因在于,从某种角度讲,被特许人企业即加盟店只是特许人企业的一个终端网点而已,是特许人企业首先开发、应用并完善了这种终端模式,并一直在后续的网络拓展过程中负责培训、复制、升级整个特许经营体系与这种模式,包括直营店、加盟店和别的部门或功能,因此,无论从时间上,还是从决定主体上、搏弈强势上、管理角色上、契约发起上、网络维护上、品牌受益与归属度上等许多方面来看,特许人企业都是整个网络体系的“老大”、“母亲”、“保姆”、“监护人”、“火车头”、“发源地”等,亦即所谓的“强势群体”。由此而论,特许经营企业通常指的应该是特许人的企业,而非被特许人的企业。而且,更直接地讲,后者能否继续成为这个网络中的其中一个节点,其决定权更多地在于特许人,而非被特许人。
3、被特许人企业是特许人企业的其中一个终端点,是大网络中的其中一个分子,打个不太确切的比喻来讲,被特许人企业就是特许人企业这个母亲的其中一个儿子,或者是特许人企业这个大家庭中的其中一个家庭成员而已。
4、很欣赏你的钻牛角尖精神。
5、有什么问题,我们继续讨论,也欢迎你提出自己的观点,不要被任何人,包括专家的观点所迷惑,因为:搞清一个问题,同时就获得一个知识,并取得一个成功和进步。
祝顺利!

李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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