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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李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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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文章

李维华:答“盟主违约了吗?” 2008-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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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1626880 电子邮箱:liweihua169@126.com 特许经营第一网 www.texu1.com
李老师
您好 有个事情请教一下
去年加盟了一个产品
现有如下问题
1, 他的商标是2003年申请注册, 2005年批下来的, 而他在 04年底就开始招商,这算不算违反有关规定?
2, 他拒绝透漏 连锁经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应该对加盟商批露的 这个算什么?
3, 以下是一些有关违约 规定
a,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完成销售商品任务,或私自增设分店,或违反竞争保护限制,或擅自将该店商品移往他处贩卖或使用者
b,乙方擅自以甲方代理人或代表名义与第三人订约或从事法律行为者
c,将甲方所提供商品流通至小商品批发市场或其他有损甲方品牌及企业形象之销售点
d,甲方损害了乙方及其加盟店名誉 信誉 妨碍了乙方事业的发展
现在有很多加盟商提供产品自己招分销商 大部分是网店 淘宝易趣 有很多
这些都损害了 其他加盟商的利益 我想请问 这种情况下 甲方是不是也算违约 有没有责任对受损害的加盟商赔偿
谢谢


(注:该回答时《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尚未出台!)
你好!
首先非常感谢你对我的信任。
其次,关于你的问题,答复建议如下,仅供你参考:
1、现在所谈的“特许经营”基本上指的是一个商业“模式”特许经营,而非某“产品”。虽然产品特许也会带来成功,但许多人或企业借特许、加盟之名义,行欺诈之实,这点是必须引起加盟商警惕的。
2、招商和有没有商标注册、有否资格特许并不成直接关系,只是在其实际发生特许行为时,如果商标没注册,则其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这仅仅是个规定,并不是法律!)。
3、《办法》规定盟主必须披露的内容,盟主没有权利拒绝。具体的披露内容,你可以www.texu1.com的“特许法律”上查到这个《办法》。
4、那些规定本身没什么问题,只要你签署了(非逼迫、明显隐瞒下的引诱等状况下签署的),你就要遵守。
5、就你所说的情况,盟主在渠道上引起了冲突,使你的利益受损,这显然是盟主的不对。建议:(1)和盟主协商,要求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2)查找你们所签定的合同中,是否有对于你的渠道保护性条款,若有,可起诉盟主。
最后,需要再次提醒你的是:加盟要谨慎,越是诱人的商业机会,越有可能存在巨大的风险!
祝你顺利!
李维华
即日于北京



2006-7-31 12:06

类别:渠道管理 |   浏览数(1184) |  评论(0)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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